浮沉——三、大梵山

    “啧,我这究竟是给自己找了个代步的坐骑还是找了个祖宗啊……”

    明明只是一只驴子而已,却只吃新鲜带露水的嫩草,草尖黄了一点,不吃。路过一家农户,温宁捡了点麦秸秆来喂它,嚼了几口,它呸的吐了,比活人吐唾沫还吐得响亮。吃不好,便不肯走,发脾气,尥蹶子,魏无羡好几次险些被它踢中,且叫声极其难听。

    无论是作为坐骑还是作为爱宠,全都一无是处!   
 

    之前遇见了一个圆脸少女,少女可能从未见过如此‘活泼’的花驴,笑意盈盈的送给魏无羡一个半青不红的苹果,这苹果还没到手,那面花驴便呲牙就来咬,魏无羡眨眨眼让温宁去找了根长树枝和渔线吊着这个苹果挑在花驴面前。

    这边魏无羡还没坐稳,那边‘花驴号’已经发动了。

    “呜哇哇哇啊啊啊——!”

    温宁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然后才追了上去。

    “公子,等等我——!”

    直到看见小镇,魏无羡把苹果甩在某棵大树上,渔线在树枝上缠了几圈,垂下来的苹果恰好是花驴微微抬头就能咬到的高度。

    花驴在那边津津有味的吃着苹果,魏无羡在树的另一边怀疑人生,刚赶来的温宁看着这一人一驴完全不一样的氛围一脸茫然。

    魏无羡还没感叹完自己的几十年人生,后背忽然撞上一个人,回头见是一名少女,虽撞了他,却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双目无神,面带微笑,直勾勾地看着某个方向。

        
    魏无羡顺着她目光望去。那方向一从黑压压的山顶。

    突然,这少女在他面前手舞足蹈起来。姿势狂野,张牙舞爪,魏无羡正看得津津有味,一名妇人提着裙子奔过来,抱住她哭喊:“阿胭,咱们回去吧,回去吧!”

    阿胭奋力甩开她,脸上的笑容,自始至终没有消退,带着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慈爱之意,继续边舞边跳,那妇人只得追着她满街跑,边跑边呜呜哭泣。一旁一个货郎道:“作孽,郑铁匠家里的阿胭又跑出来了。”  

       
    “她阿娘真可怜哪。阿胭、阿胭的夫君、还有她的丈夫,没一个好的……”

    
    魏无羡带着温宁,牵着花驴随意找了家酒家,刚进去就有个伙计迎了上来,“公子是吃饭还是住店?”

    “吃饭,来个雅间,这店内有什么特色菜啊?”

    花驴被另一个伙计牵去后院,温宁跟着魏无羡上楼,听着魏无羡和伙计的交谈。

    他是凶尸,吃不了东西也不用吃东西,毕竟死人是不会吃东西的,许是为了照顾他的心情,魏无羡叫了几坛酒和一些下酒小菜就再没说过其他菜。当老板来催的时候也不过又叫了几坛酒,一张桌子上除了两副碗筷,五六坛酒外,就只剩两盘花生米放在正中央。

    魏无羡一边喝着酒一边和小伙计说着这地的奇闻异事,逢愿毕灵的天女祠,雨天被雷劈开的棺材,自那之后频频发生的失魂事件,突然娶妻新婚夜丧魂的懒汉,以及自己刚刚碰到的新婚丧夫后得失魂症不治而愈却自此疯疯癫癫的阿胭和她突然失魂的父亲。

    酒家里除了魏无羡和温宁两人外还有其他客人,小伙计也被叫去招待其他客人,听着他们讨论的事魏无羡在纱笠下翻了个白眼继续喝酒。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怎么这群人还是一个样儿啊?”

    “公子奇才异能,他人鞭长莫及。”

    那些人拿着一个罗盘,这罗盘刻纹甚是诡异,并非普通罗盘。不是用来指东南西北的,而是用来指凶邪妖煞的‘风邪盘’。

    来的路上也有人拿着风邪盘,此时他们正是在为这风邪盘的造主而‘辩论’。至于这场‘辩论’的主角已经喝足了酒准备结账走人了。

    魏无羡把剩下的几坛酒用绳子绑了绑放到花驴背上,又把盘中的花生粒收入一个小袋里系在腰间,就当路上解馋的小食了。

    “温宁,刚刚那店伙计的话你也听到了,你认为这邪祟是什么?”

    魏无羡坐在驴背上,一手拿着酒坛,一手时不时从小袋中掏出几粒花生,好不惬意。

    “嗯……可是食魂煞?”

    温宁牵着花驴,稍稍思考一会儿给出一个答案。

    “很像,但应该不是,继续向上走吧,我对那逢愿毕灵的天女祠有点兴趣,去看看吧。”

    以物易物,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平白就得到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交换’,所以不要轻易‘许愿’,一旦‘愿望’达成,你的某样‘东西’也就被‘交换’走了。

    这是他的另一个师傅教他的道理,虽然冷漠无情了些,却也的的确确是这样。

    “救命啊……放我们下去…”远远就传来了呼救声,魏无羡骑着驴和温宁赶了过去。

    一棵树上几个人被缚仙网吊在树干上,树下有一少年背负一筒羽箭和一柄仙剑,胸前衣服上绣着金星雪浪,金线在日光下熠熠生辉。

    魏无羡第一想法是,有钱!

    这少年应该是金家的某位小公子,但看到他腰间系的银铃后,魏无羡微微低头,抬手把纱笠向下压了压。

    金家小公子,仙剑岁华以及……破厄银莲铃。

    自己当时的满月礼,终究是送到了……

    兰陵金凌,金如兰,这孩子的字还是自己取的呢。

    他们说话声音不小,即使离得不近,魏无羡也听了个七七八八。大概就是金凌不放他们下去,嫌他们捣乱,江澄布下的四百多张缚仙网被他们乱走废了十几张。

    听此,魏无羡的想法还是,有钱!

    一张缚仙网就价值不菲,四百多张……那是真真是有钱啊。

    虽说孩子要宠着,而且自己对于金凌更是要宠着,但这孩子现在已经被江澄宠的有些无法无天了。不给点教训的话,这孩子以后的路可不会多好走。

    随手取了粒花生,掷向缚仙网,花生上附着一层灵力,很轻松就解开了缚仙网,放了几人下去,仔细一看,其中正有给了自己苹果的圆脸少女。

    “谁?!”

    金凌转身看向花生飞来的方向,一个黑衣少年骑在驴背上,一边另一个黑衣男子牵着驴,两人都戴着纱笠,看着有些怪异。

    “我说金家的小公子啊,得饶人处且饶人,稍作警告就够了吧,把人一直吊在树上,不太好吧。”

    仙剑自动飞回入鞘,金凌没有动作,魏无羡也没有上前,只是对看着自己的少女点了点头。

    “要你多管闲事!”

    金凌拉弓欲射,魏无羡也没看他手中的剑,直接说道,“回去问问你舅舅 你娘当年的脾气可比你好得多。”

    “问我什么?阁下不如直接对在下说!”

    紫衣男子出现在金凌背后,金凌放下弓箭欣喜喊道,“舅舅!”

    来人正是金凌的舅舅,云梦江澄,魏无羡身死前的青梅竹马。

    江澄走到金凌身前,手中仙剑三毒寒芒乍现,“不知阁下对我这不成器的外甥,有何指教!”

    指教两字咬的极其用力,下一秒江澄便已飞到魏无羡不远处,手中三毒直指魏无羡。

    忽然一道蓝色剑光击向江澄,江澄只好暂时放过魏无羡,手持佩剑一转,斩破剑光,然后看向正向他们走来一身白色校服的姑苏蓝氏几人。

    ‘披麻戴孝’,这是魏无羡和江澄的第一想法,也是江澄少有同意魏无羡的看法。

    “含光君来此所为何事?”明明是疑问的句子,硬是被江澄说出了质问的意思。

    蓝思追看向魏无羡,有些兴奋地道了声“洛前辈,好久不见。”

    蓝忘机也不答话,直直盯着魏无羡。在莫家庄听蓝思追说了关于魏无羡的事,也听了他们对魏无羡的想法,如此善于鬼道,竟识得禁术阵法!以及从他们言语中感觉到那轻佻跳脱的性子,让蓝忘机不得不把他与魏无羡联系在一起。

    魏无羡向天翻了个白眼,一个江澄就够他烦的了,更别说又加了个蓝忘机了,真是冤家路窄,祸不单行。

    大梵山半山腰的某处,十数人分成三个格局,江澄金凌,蓝忘机与姑苏蓝氏,魏无羡和温宁。

    一时间场面极其安静,最后打破安静的是造成这个局面的罪魁祸首。

    “怎么?你们两个三十多岁的大叔带着人来围攻我这个刚入舞象之年的小孩儿,太不要脸了吧?”

    “……”其余几人陷入深深的无语中,蓝忘机和江澄未及弱冠之时便已结丹,其躯体相貌则保持在最为强盛的年纪,但两人的真实年龄……确实早已过而立,甚至已经接近不惑之年。

    轻风吹过,微微掀开少年纱笠,露出有些稚嫩的下脸和让人有些熟悉的坏笑。

    蓝忘机个江澄一怔,原本听蓝思追他们说时对他是魏无羡只是猜测,但现在却可以有七八分确定,而江澄对这熟悉的语气和坏笑也出现了关于他是魏无羡的想法。

    蓝忘机和江澄都有些走神,而这边气愤不已的金凌已经提着仙剑冲到魏无羡面前,“胡说八道,对付你我一人足矣!”

    魏无羡不慌不忙掏出一把花生,“虽然不是黄豆,效果发挥不到最好,但凑合一下吧。”

    指甲在手心划出道小口,不深,但也流出了一点血,足以让这些花生都染上红色的血。

    “无常府门开,阴魂入世来。食承灵谷尽,撒豆皆成兵。”

    鬼道术法,撒豆成兵术。

    魏无羡把手中沾上自己血的花生扔出去,花生未及落地便化为十几个身披铠甲体形强悍的阴界兵卒拦住金凌。

    “金凌!”

    江澄摘下指环,一条长鞭出现在他手中,鞭子极细,还在滋滋声响的紫光电流,如同雷云密布的天边爬过的一道苍雷,被他牢牢握住了一端,攥在手里。挥舞之时,就如劈出了一道迅捷无伦的闪电!

    一鞭下去,其中一个阴兵就在原地烟消云散了。

    仙器‘紫电’,名副其实。

    看着江澄手中的紫电长鞭,魏无羡条件反射的打了个冷颤,毕竟,自己小的时候可没少吃这条鞭子的苦头。

    “别伤人,拦住即可。” 

   
    下完命令后,魏无羡扯着花驴调头,临走之前回头看了眼还在和阴兵缠斗的几人,然后就带着温宁走向下山的路。

    许久不见,故人皆好,此心安矣。

    小剧场:
    43:请问含光君对于自家媳妇儿刚见面转头就走有什么看法?

    汪叽:天天。

    扛起wifi就走向静室。

    wifi:蓝湛!你冷静点啊!这时候我才13岁的样子啊!

    43: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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